彩礼纠纷关乎法律权益,也涉及人情冷暖。近日,平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离婚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案件,做到案结、事了、人和,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。
原告裴某(男)与被告秦某(女)于2023年相识后登记结婚,裴某按照当地风俗向秦某支付彩礼12.8万元及金银首饰若干。然而,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、缺乏沟通,仅共同生活一年半,裴某便以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,除要求女方返还40%彩礼及三金外,还要求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给女方的工资及收入等款项。女方虽同意离婚,但不同意高额返还,双方产生纠纷,男方诉至平陆法院。
法院受理案件后,该案承办法官赵丹深入分析矛盾根源,发现双方婚姻虽然短暂,但确已共同生活。为实质性化解纠纷,赵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但双方你一言我一句,各不相让,调解工作一度陷入“泥沼”,数次出现同意方案后又反悔的反复局面。
然而,赵丹并未放弃,决定采取分开劝解的方式,先把双方的情绪稳住,再慢慢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。于是,赵丹主动出击,带着与女方初步沟通的方案,前往男方家中。经过两个小时的释法析理,男方及其父母表示愿意回到调解桌上,进一步协商。
最终,经过多轮协商,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,秦某向裴某返还彩礼51200元,男方不再要求返还三金及工资收入等,仅要求返还许亲布一块,裴某将秦某的陪嫁物品如数返还。在法庭签署调解协议后,双方将彩礼及陪嫁物品一并当场交付完毕,实现案结事了。
发布于:山西省嘉多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